昔稱「時代蟑螂」 花敬群再摃邱顯智:邏輯有問題
13:34 2021/04/21 中時 朱真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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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次長花敬群(見圖)日前於立院內政委員會回應立委陳椒華質詢,表示現階段沒
有做《囤房稅》的條件,配套措施也做不出來,一直倡議《囤房稅》的人,自己要負責
任。(王英豪攝/本報資料照片)
《住宅法》明訂政府應定期蒐集、公布租賃市場的供給、需求價格,但內政部自103年後
就未更新,引發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不滿,今在立院質詢時要求次長花敬群在1周內,提
出內政部對租賃市場的資訊揭露到底做了什麼。結果引來花敬群回嗆「邏輯有問題」,
並強調政策規劃不是要把什麼事都弄清楚才能做,「可以彙整的資料我是可以整理啦,
但你不要一直給我『搓』(台語發音)」。
根據《住宅法》第47條規定,「為引導住宅市場健全發展,主管機關應定期蒐集、分析
及公布下列住宅資訊:一、租賃與買賣住宅市場之供給、需求、用地及交易價格。二、
經濟或社會弱勢者之居住需求、住宅補貼政策成效。」
對此,邱顯智今質詢花敬群時指出,該法修訂至今已逾4年,但為何內政部對於租賃市場
租金單價的揭露,卻在103年後就不再更新?花敬群表示,過去確實有相關資料,但後來
發現資料來源都是來自民間,數據真實性有待檢討,因此可能就不再更新。
邱顯智說,在《住宅法》明確規定政府必須定期公布資料的狀況下,內政部若認為民間
數字有問題,難道不該自己去調查?這使得目前出租房屋的租金是多少都是一片漆黑,
「內政部能不能在1個月內把資料補上去?」
但花敬群仍強調,「我剛剛已經說了,以前的資料是從民間來的,是不是真實還需要做
檢討。」他並說,「市場確實有資料,但不是說政府要馬上來掌握。」
對此,邱顯智不滿地說,除了《住宅法》之外,中央的行政命令其實也要求內政部對於
租賃市場的資訊揭露必須有月報、季報、年報,就算做不到月報,至少要有年報吧?花
敬群仍僅回應,「房價的部份我們有做啊!」
邱顯智強調,如果這些基礎數據官方無法掌握,對於《住宅法》要求「經濟或社會弱勢
者之居住需求、住宅補貼政策成效」,內政部是要如何掌握?因此,掌握數據應該是「
最起碼」的事情,他要求內政部在1周內提出報告,說明內政部在這些年內對於相關法令
規定做了哪些事。
花敬群似乎忍不住怒氣,當場回嗆「以前當老師的時候,都會告訴學生做研究不是什麼
都弄清楚才研究,對不對,這種東西不是最起碼的,這是邏輯有問題啊!這是邏輯有問
題啊!」
花敬群說,在現實環境下,有些事情政府不一定可以掌握,「還是要有合理的要求啦」
,「你不要一直給我『搓』(台語發音),可以彙整的資料我是可以整理啦,但你不要一
直給我『搓』(台語發音)」。由於花敬群始終未允諾答覆資料的時間,雙方最後仍是未
有任何交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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