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男車禍自認受損5031萬求償1999萬 北院判

作者: gswang (小技工)   2021-04-22 00:20:02
看了判決書不是很懂
為何沒有先對過失傷害先判拘役?
再來就民事賠償來判呢?
有法律專家可以解惑嗎?
不過只要賠精神損失16000
工作損失不是沒薪資證明就用最低工資嗎?
這判決書真的是長知識!!
※ 引述《akway (生活就是要快樂)》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自由時報
: 2.記者署名:
: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
: 3.完整新聞標題:
: 男車禍自認受損5031萬求償1999萬 北院判賠1.6萬:不是中樂透
: 4.完整新聞內文:
: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一名男子步行在路上被開車的女駕駛撞傷,造成全身多處皮肉
: 傷,男子事後自認損失達5031萬餘元,但僅求償1999萬元。台北地院審結,認為男子未走
: 在行人穿越道也要負兩成責任,獲賠16000元,至於其餘與車禍無關的請求則遭駁回,並
: 在判決書末強調本件並非「中樂透」,不能將生活成本全附加在女駕駛身上。
: 男子主張,2018年6月5日晚間10時許,女駕駛開車行經北市復興南路一段準備右轉市民大
: 道三段,卻未禮讓他這位行人而撞上,害他左側胸、左側肢體多處挫傷。
: 男子自認所受損害包括精神慰撫金400萬元、肉體痛苦200萬元、交通補助443萬餘元、汽
: 車高速衝撞造成身體多處挫傷的權利金500萬元、無法工作損害494萬餘元、因工作損害導
: 致無法儲蓄126萬餘元;另他的祖母高壽101歲才仙逝,外祖母也活到86歲才走,隔代遺傳
: 到長壽基因的他也可以活到100歲,因此尚有餘命62年,以每年醫療費13萬餘元計算,加
: 上已就醫的醫療費,共計1293萬元。
: 男子還說,車禍發生後遭人懷疑是假車禍,面試被問你傷好了嗎?會不會昏倒、常請病假
: ?智力體力可以嗎?導致他工作能力及形象受影響,所以請求商譽、名譽、信賴度損害共
: 500萬元;男子另依餘命62年的健身房會籍年費、車禍後無法洗碗而買洗碗機的費用、百
: 萬居家保健儀器、官司拖延遲延利息、商業保險公司拒保損失、勞動力減損檢驗費。
: 男子告訴法官,經他計算所有項目加總共5031萬餘元,但他僅求償1999萬元。
: 女駕駛解釋,男子未依規定走在行人穿越道上,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定,加上男子走在斑
: 馬線左側,極有可能提高被撞風險,故男子也應負一定比例的肇事責任,況且,男子求償
: 金額過高。
作者: FK6819 (恨情人)   2021-04-22 00:30:00
這是民事訴訟,刑事訴訟是別庭
作者: amilkamilk   2021-04-22 01:04:00
他就是先告刑事後附帶民事,才提這麼高的金額,不然兩千萬裁判費要繳很多,非附帶民事要繳裁判費的,沒有傻子會喊這個金額,就是因為附民不用裁判費,才這樣亂喊這麼高
作者: sonyz700 (大蘇)   2021-04-22 01:10:00
@amilkamilk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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