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ebornMAI (絢麗舞廳小公主)》之銘言:
: 我想請問
: 故意拿手機在女生裙子旁邊晃
: 但其實根本沒開機
: 這樣被抓到會怎樣
: 就這樣放過你 然後重複操作 讓警察跑來跑去的??
: 這樣有梗ㄇ
很有梗
你外在舉動「看起來」就是在偷拍
偷拍-刑法315之1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無故利用工具或設備窺視、竊聽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
。
女孩子裙子裡面=身體隱私部位
客觀上:你有偷拍舉動,而且拿手機她裙子那裡在晃惹
主觀上你只是屁孩,不過這等等討論
然後因為你正在偷拍,這個符合刑事訴訟法88條現行犯定義。
刑事訴訟法88條
現行犯,不問何人得逕行逮捕之。
犯罪在實施中或實施後即時發覺者,為現行犯。
狠一點的話,任何人都可以直接用強制力逮捕你。
接著就打電話叫警察來,把你上銬帶去警局做筆錄。
你要說你只是做做樣子就跟法官說ㄅ。
順帶一提我學弟問過我阿路人如果逮捕你的時候你受傷了怎麼辦?
路人會依法令之行為(刑訴88)不罰。
大概這樣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