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看新聞
楊姓教官記過調職
喝酒本身又不犯法。
看到一群人聚集咆哮,出面制止也是正義有勇氣的事。
卻因為跑進派出所,禍水東引,被記過調職。
闖進來的卻只需要切結悔過。
現在是被一群人追,不能跑進派出所避難,製造警官麻煩是不是?
警政高層這種處理態度,沒有基層員警敢維護秩序了啦,竟然還有人認為治安不好不是高層的鍋。
※ 引述《smalltwo (獎金獵人)》之銘言:
: 1.都是派出所所長延誤報告
: 2.只有七名都是普通人,也不是都黑衣人有穿白的不是黑道份子也沒有刀械
: 3.台電停電派出所的影帶就沒錄到
: 4.酒醉起衝突已懲處
: 連貫起來就是七個喝醉酒的普通人沒有拿刀械把派出所砸了
: 但是因為台電停電了所以沒有監視器畫面
: 雖然台電停電了~但是派出所裡面燈火通明
: 事後道歉寫切結書悔過就離開了
: 體恤酒醉砸所情有可原
: 所以就沒有上報私了
: 所長超暖的~~要不要也出來選個什麼民代之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