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跟騷行為的界定,則有8大類型,內容包括:1.監視觀察跟蹤或知悉特定人的行蹤。
2.盯梢守候尾隨特定人士的住所或經常出入之場所。3.對被害人警告、威脅、嘲弄、辱罵
等。4.以無聲電話、空白信等干擾特定人士。5.過度追求、要求約會或其他追求行為。6.
寄送物品或影像。7.出示特定資訊。8.冒用名義訂購物品或服務。
欸欸 這8個界定其他的倒是沒啥問題
但第5點模糊空間超大的吧
"過度追求、要求約會或其他追求行為"
我Line想要追的女生 問她周末要不要看電影
被已讀 隔天再問一次 這樣算不算過度追求
女方可以上法院呈述此行為已造成精神上不適
還是說 中午跟女同事問要不要一起吃飯
依照主觀判定 女方認為已有要求約會的舉動
幹 這樣會不會吃一吃就吃到警局了
這樣肥宅要怎麼在這個嚴峻的社會生存下去Q_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