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快訊/《跟騷法》過關!嘲弄辱罵、要求約

作者: a1234a123499 (alah)   2021-04-22 13:13:39
我朋友每個星期二都會約一個女生
每個禮拜都被打槍,還是每個禮拜約
不知道那個女生能不能告他跟騷法裡面的過度追求
※ 引述《DDDDRR (QQ)》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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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媒體來源:東森新聞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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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記者署名: 陳家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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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完整新聞標題: 快訊/《跟騷法》過關!嘲弄辱罵、要求約會都算 最重處5年刑期
: ※ 標題沒有完整寫出來
作者: jimmy5680 (不太會飛的企鵝)   2021-04-22 13:14:00
準備羈押
作者: mithuang (阿明)   2021-04-22 13:14:00
過度噁爛
作者: cosmite (K)   2021-04-22 13:14:00
跟騷法88
作者: jsyunlin (雲林藍天 (MALE))   2021-04-22 13:14:00
不算嘛?
作者: gay7788 (批踢踢喵勃啞)   2021-04-22 13:15:00
賺一波年終
作者: i376ers (你說呢?)   2021-04-22 13:15:00
過度追求+要求約會 可以雞鴨了
作者: lastphil (おやすミルキィ)   2021-04-22 13:16:00
牢裡見
作者: nnlisalive (nnlisalive)   2021-04-22 13:18:00
可以去約法官了 開庭!
作者: su4vu6   2021-04-22 13:23:00
噁心 以後可以提告了
作者: glacialfire ( )   2021-04-22 13:38:00
以法條字面定義 算 而且告訴乃論所以是看那女的心情其實這很雞掰 女生有時候在那邊假矜持抬身價不會輕易就答應 除了重複提出邀約還能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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