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DDDRR (QQ)》之銘言:
: 行政院22日院會後,發言人羅秉成召開記者會指出,最近的刑案源起都跟蹤騷擾有關,
各界也期待加速進行立法防治。這個法參考婦團、立委的相關意見,對跟蹤騷擾行為入
罪化、犯罪態樣明確化,讓被害人有申請保護令的權利,這幾個面向如果通過,
對婦女同胞的保障會更周到。
: 根據草案內容,「跟騷」是指以人員、車輛、工具、設備、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
其他方法,對特定人反覆或持續為違反其意願且與性或性別有關,使被害人心生畏怖,
足以影響日常生活或社會活動。
: 至於跟騷行為的界定,則有8大類型,內容包括:
1.監視觀察跟蹤或知悉特定人的行蹤。
2.盯梢守候尾隨特定人士的住所或經常出入之場所。
3.對被害人警告、威脅、嘲弄、辱罵等。
4.以無聲電話、空白信等干擾特定人士。
5.過度追求、要求約會或其他追求行為。
6.寄送物品或影像。
7.出示特定資訊。
8.冒用名義訂購物品或服務。
: 法務部指出,跟蹤騷擾行「為告訴乃論」,得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下罰金;如有攜帶凶器,加重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新台幣50萬元以下罰金
幾個重點:
一,保障婦女同胞
二,要對特定人?癈話! 反覆或持續為違反其意願...使被害人心生畏怖
三,過度追求、要求約會或其他追求行為。
所以台男們記住,女生說不要就是不要...這時就趕快跑開, 以免被認為反覆或持續
還有呀...
7.出示特定資訊。
千萬別把手機裏的初音自以為分享,拿給婦女同胞看...一不小心,婦女同胞心生畏怖
嘖嘖!
對厚, 還有這條
6.寄送物品或影像。
千萬別擅自送讓女方不開心的東西呀
一整個台男悲歌, 做人好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