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ETtoday新聞雲
2.記者署名:
記者陳豐德/新北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三重噁男熊抱早餐店老闆娘 摀住口鼻、強脫上衣低喊:「妳別叫」
4.完整新聞內文:
新北市三重區一間早餐店老闆娘2020年11月18日上午11點打烊整理東西,雖然關燈但店門
沒鎖,遭一名仰慕他的李姓男子趁隙闖入,從後方熊抱老闆娘,老闆娘尖叫還被推去撞牆
,鄰居聽聞聲響救出半裸的老闆娘;李男起先認罪,後來又改口是因為消費糾紛去理論,
否認有意性侵,新北地院審理後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嫌判李男3年6月徒刑,可上訴。
當時店裡只有24歲許姓老闆娘一人準備打烊,36歲的從事業務的李男先在店外徘徊,確認
沒其他人後再走入店內,接著反鎖上店門,從後方熊抱許女,並掐住脖子、摀住她口鼻一
邊喊著「妳別叫!妳別叫!」許女驚慌擺頭大叫,遭李男推去撞牆造成口鼻流血,附近店
家聽聞聲響見許女半裸、滿臉是血,先讓她逃出後在關上店門將李男困在店內,直到警方
趕抵。
警方在李男身上搜出一把美工刀,他起先坦承犯案,後來又改口辯稱是因為遭老闆娘推銷
營養品套餐,他付了1千元後感覺上騙,要求退費又被拒絕,當天去理論時才會跟許女發
生衝突拉扯,老闆娘的上衣是混論中滑落,不是他強脫,也沒有去觸摸對方身體。而許女
鼻骨撞斷,案發後經常做惡夢、半夜容易驚醒,以及出現受害情境等急性壓力反應症狀。
法官審理時看了店內監視器,發現李男闖進店內後就直接動手,沒有他所稱理論、爭執的
過程,且李男是交保後又翻供;許女也證稱說李男沒有要求她退錢,反而是遭熊抱時,有
感覺到對方下體勃起。法官審酌許女身心受創,至今雙方仍未和解,雖然李男沒有亮刀,
仍依照攜帶兇器加重強制猥褻罪判刑3年6月。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10422/1965944.htm
6.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