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ikumywife (初音我老婆)》之銘言:
: 借個文問一下
: 想請問如果唸法律系
: 結果連張律師牌也沒有
: 只能去公司做法務
: 這樣的法律系畢業生算不算很廢?
其實在公司做法務可能會比做律師還成功
律師光準備考試就要熬好多年
好不容易考上了又要去實(壓)習(榨)跟受訓
實習完後還要找得到律所繼續被壓榨(超低薪超長工時)
家裡沒背景的話沒敖個五年十年以上是沒辦法自己開事務所的
反觀企業法務
好的法務需要通盤了解企業相關的各種法律
處理公司對內對外的人情世故
將法律用平易近人的方式讓同事與主管了解
仔細拿捏公司事業與法律間的微妙平衡
還有對外公部門的溝通與聯繫 blablabla…
遇到訴訟還要將公司內部資訊跟證據詳細整合釐清後給律師處理(或是自訴也行)
而且法務一出社會就開始有生產力
等一般法務升到管理職的年紀
可能走律師路的才剛考上律師
很多企業法務做到最後可能都變成事業部主管甚至執行長
像是寶成鞋業聽說就很愛用法律人當儲備幹部
而且律師跟企業法務是不太容易互相轉換的 雖然業務有重疊的部分
但是兩者的立場基本上不一致
法務比較像是企業內部的防毒軟體 主要處理商業模式評估與風險預防
而律師主要是在處理訴訟
所以法律需要的是「廣度」 而律師需要的是「深度」
其實歸根究柢是台灣律師制度的畸形
像香港就有分「事務律師」跟「大律師」制度
讓各種法律人才都能走自己想要的路線
而且只是一個基本技能的檢定 而不像台灣司法考試是一種考驗
再來就是台灣司法考試很病態 一堆理論考題 與實務搭不上線
造成很多人考上律師後根本熬不過實習、受訓跟受雇律師的階段
很多律師考試考得好但是實務操作一竅不通 上法庭瑟瑟發抖講話講不清楚
甚至邏輯亂七八糟一竅不通的也不在少數
所以我覺得如果在台灣的法律人才
只要你有能力 不一定要往律師路線走
多增加外文能力 法律跟商業知識的廣度 還有人情世故的了解
其實走法務路線可能會走得比律師還成功得多
BTW 考上律師以後去當企業法務?那你幹嘛不一開始就當企業法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