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我徹底了解的英美法系的精髓之後,覺得歐陸法系真是廢到笑
歐陸法系是法國啟蒙運動後,自以為聰明的一小撮知識份子搞起來的
本質是菁英自以為聰明,在搞頂層設計
最後這些法國菁英把羅馬法重新發明,成為拿破崙法典
當初設計者自以為設計精妙,邏輯萬全
但很快就發現世界愈來愈複雜,立法速度永遠跟不上世界變化的速度
當世界民粹化之後,立法更是一場災難
而且羅馬法非常講究法官的素質,變得很難使用很難執行
法規僵化落後 + 難以執法
使用歐陸法系的地區,要不是充滿陽奉陰違的現場潛規則
要不就是被限制活力、壓抑潛力
整個是一場笑話
反觀英美法系
英美法系根本就沒有成文法,而是一大票判例,判例即立法
遇到紛爭,有人上法庭 -> 法庭討論、判出結果 -> 這個個案就成為社會新標準
這種設計出乎意料的有用,立法速度非常快
而且法律是從紛爭衍生出來,而不是從立法者的空想中衍生出來,非常貼近現實
本質是一個個現場實務累積出來的經驗主義
英國甚至到今天連憲法都沒有
實務上英美運轉的遠遠更有效率
比如金融業這種太過複雜、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行業,只有英美法系才有能力制住
所以金融業全是英美的天下,那裡有最高的金融效率,和最健全的金融市場
英美法系更造成了美國這個創新之國
只有美國創新才不違法
台灣創新是每天違法的
而法律作為一種內需服務業
在內需萎縮的台灣,除非某些需求逆勢增長的領域
例如老人遺產官司,基本上是沒啥前途的
不要覺得他看起來高大上就念爽,念出來還是台灣的特規,去其他國家就完全沒用
通用性非常差
FB有個腦殘把自己的粉專取名為"律師娘XXX"
不知道腦袋在裝什麼= =
自我物化成別人的附屬品就算了 律師又不是什麼好職業 也在秀律師娘的頭銜= =
仙島真是奇葩一堆
作者:
blue999 (FLY)
2021-04-22 20:57:00台灣法 還抄某個舔共國的.. 那個舔共國 還對台灣很差
作者: crimson11 (crimson) 2021-04-22 20:57:00
作者:
widec (☑30cm)
2021-04-22 21:00:00台灣法律人 大多生雞蛋沒有 放雞屎一大坨
作者: diggi 2021-04-22 21:03:00
了解精髓?!
作者:
poggssi (冠軍車手321)
2021-04-22 21:43:00英美法貼近現實、有效率?平行世界?英美法一堆拉丁字,跟文言文一樣,一般民眾最好是看得懂。而且判例法歸納出的理論,例外的數量永遠>>>>>>原則。再加上陪審團這個制度產生的訴訟策略更慘了,律師在法庭上就只會拖時間讓陪審團恍神,訴訟托雞巴久。刑事案件最後有人跑票又要重來,這有比較好???你真的學過法英和英美法制度嗎???
哈哈 你才是麻瓜好嗎你連針對題目的基本邏輯能力都沒有XDD
作者:
kilof (KiLoF)
2021-04-22 21:52:00錯誤百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