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舞蹈師走馬路「慘變現行犯」施暴完送地

作者: chirex (鐵石哥_不含銅鋰鋅)   2021-04-25 00:26:48
※ 引述《ilovettb (笑著笑著就哭了)》之銘言:
: 懶人包
: 受害人 手機錄影
: https://youtu.be/f9_HgGvkNnY
: 施暴爛警察 密錄器
: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5409226?from=udn-catelistnews_ch2
哇,
這也是太扯了吧?
看到一個女拿著袋子跟飲料路過,
就直接機車騎過去要跟對方要身分證核對資料,
結果對方問理由,
先是說自己是管區,沒在這邊附近看過你?
那一個管區那麼厲害?附近出入的人口長相都看過的?
對方拒絕就說怕她被報失蹤?
就沒看過她,是要怎麼知道她有被報失蹤?
人家當然會這理由她無法接受啊!!
要盤查對方的理由是沒有看過對方,怕對方有被報失蹤?
有人的臉是一副看起來就像失蹤人口的臉嗎?
你好歹也講我好像有看過在失蹤人口名單有長得像妳的人,
想跟你確認一下身分,麻煩協助調查吧?
然後要資料也是要身分證字號吧?
怎麼一下要求人家講名字?
光查名字是調得出資料喔?
全台同名同姓的人是多少都不知道喔?
當人家沒遇過臨檢喔?
警察都是要求你出示證件,
沒帶證件就報身分證字號。
那有人在要求報名字的?
: 第三人 側錄施暴過程
: https://tinyurl.com/5x5pbtbk
對方有武器嗎?
人家手上還有提東西,是有對警察施暴還是動粗,
造成警察認為自己有受到威脅或生命安全不保嗎?
直接對人民使出大外割還壓制?
: 完了 這警察死定了
: 明天姑婆勇要震怒了
: 我跟你賭 這員警完蛋了
: 調保警守水庫 結案
: 鬼島
愈看愈怒啊。
今天這女的一開始態度也很客氣啊,
她拒絕也是有道理的,
而且他也請警察直接跟她回去,
要是有問題的人,怎麼敢要求警察跟她一起同行?
她走路,你騎車,
她是跑得過你喔?
作者: IOSin5566 (夜神)   2021-04-25 00:28:00
使用"同行"前往瑪莎多拉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21-04-25 00:31:00
警察:她天生神力啊
作者: SJ4555048 (SJ4555048)   2021-04-25 00:33:00
警察把妹慣用的招,遇到不吃這一套的。
作者: blueofstars (藍星空)   2021-04-25 00:49:00
有牌的變態,穿警察制服,超危險的!
作者: wendylei (雷雷)   2021-04-25 01:13:00
真的很噁..
作者: tddt   2021-04-25 01:17:00
那尖叫聲真舒壓
作者: jimhall (真好)   2021-04-25 01:29:00
路人的反應才奇怪吧,報一下身份證名字查驗一下,沒事就放人啦,所以警察覺得他怪異還真準,一查就顯示出怪醫舉止,雖然查無不法,但很多情況下,就是這樣抓到人的啊跑給警察追,然後又怪警察追人?沒事會跟警察吵,辱罵員警的人?一般人都嘛快快打發警察,真的不爽的就打電話找議員立委或請市長去電局長啊
作者: carlwei (暱稱)   2021-04-25 01:34:00
樓上完全正確啊,到底什麼人這麼怕表明身分啊
作者: NEKOWORKi (貓工)   2021-04-25 01:39:00
居然還有人幫警察說話
作者: carlwei (暱稱)   2021-04-25 01:39:00
為什麼非要扯個不相干的人出來,盤查就盤查,表明身分而已,查不出身分帶回去查剛好不是嗎不要扣帽子啦,誰幫警察了,就事論事,回答身分到底有什麼難
作者: Chengzer   2021-04-25 01:42:00
督察室電話直接打下去
作者: carlwei (暱稱)   2021-04-25 01:43:00
回答身分證字號有侵害人格權的話就修法不要用身分證字號建檔在政府隨便都有你前科財產親屬早就侵害過了
作者: NEKOWORKi (貓工)   2021-04-25 01:46:00
答案是警察本來就不能隨意盤查啦 所以是要查個屁今天台電一聲不說到你家說懷疑你家室配沒按照設計圖作要檢查就隨便進你家喔
作者: carlwei (暱稱)   2021-04-25 01:48:00
答案是對的,可惜沒有說明這件是任意盤查
作者: NEKOWORKi (貓工)   2021-04-25 01:49:00
依照《警職法》第6條,產生合理懷疑。合理懷疑其有犯罪之嫌疑或有犯罪之虞者。有事實足認其對已發生之犯罪或即將發生之犯罪知情者。有事實足認為防止其本人或他人生命、身體之具體危害,有查證其身分之必要者。滯留於有事實足認有陰謀、預備、著手實施重大犯罪或有
作者: carlwei (暱稱)   2021-04-25 01:50:00
不一樣的事情如果你覺得一樣那照你邏輯就你全對^^
作者: NEKOWORKi (貓工)   2021-04-25 01:50:00
人犯藏匿之處所者。滯留於應有停(居)留許可之處所,而無停(居)留許可者。行經指定公共場所、路段及管制站者。以上才可 但警察方一句合理的謊話都講不出來真能放屁
作者: fsuhcikt (後門幹屎哥)   2021-04-25 02:17:00
簡單說其實就是警察認定你有犯罪之虞就有權查證身份 但這個認定必須要有客觀的外觀事實供推定
作者: howard098112 (ChenHow)   2021-04-25 02:25:00
警察寧願壓制葉不願一起去工作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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