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gk524 (斷背山下智久)
2021-04-25 00:56:24如題
台中 何聰樂 柔道教練
對一個小朋友做出這種令人髮指的事情...
小朋友的父親看到台中警察疑似想吃案
法院還無保放人出去串供脫產之後
高喊不相信台灣恐龍法官 不相信台灣司法
建議是不是以後
只要是受害者家屬
都可以有無責的以眼還眼專法?
殺人償命
以眼還眼
為什麼不推這種專法??
台灣司法界 大部分都是低能法匠的關係嗎??
????????????????????
作者:
seabox (歐陽盒盒)
2020-04-25 00:56:00早該導入了
作者:
MrXD (Mr.XD)
2021-04-25 00:57:00會 肛來肛去
作者:
Iruvata (泉此方)
2021-04-25 00:58:00台灣司法爛歸爛,但這種做法更差
作者:
hank81177 (AboilNoise)
2021-04-25 00:59:00照這邏輯之前殺死小偷的屋主要償命不是嗎?人家只是偷錢
作者:
linchw (james)
2021-04-25 01:00:00被害人殺犯人 散後犯人家屬再殺被害人 水喔 要不要開放國
作者:
god2 (乙炔)
2021-04-25 01:02:00很簡單你寫出來讓鄉民看看
作者:
poggssi (冠軍車手321)
2021-04-25 01:03:00巴比倫王國已經滅亡了
又或像樓上提的屋主殺死小偷的例子,按照你以眼還眼的邏輯該屋主也應該要死為什麼不推這種法,你還活在漢摩拉比法典的年代嗎
作者:
linyoyo (linyoyp)
2021-04-25 01:04:00我建議推淘汰專法,然後PTT就清淨了
作者:
poggssi (冠軍車手321)
2021-04-25 01:07:00很多犯罪是沒有被害人的,請問要怎麼以牙還牙?吸毒、血親性交、燒國旗
作者:
hank81177 (AboilNoise)
2021-04-25 01:08:00你的以眼還眼專法怎麼一下有權一下無權 恐龍鄉民?
作者:
poggssi (冠軍車手321)
2021-04-25 01:08:00走私、持有槍械、貪污、偽造貨幣那如果被害者選擇不執行以牙還牙,犯罪者要受什麼罰?
作者: milkyway168 (雲河) 2021-04-25 01:10:00
律師會沒生意
作者:
ahodes (宇宙護衛隊)
2021-04-25 01:10:00犯罪學上的研究:合法的暴力愈多,非法的暴力會跟著增加。所以後來才會整個走向自由刑。
作者:
linchw (james)
2021-04-25 01:11:00為什麼不敢 你的專法出來他也是以眼還眼保障的身分啊最後就是演變成社會事件 回到200年前大型械鬥
作者:
hank81177 (AboilNoise)
2021-04-25 01:12:00反正他就是人治啊 適不適用專法他說了算XD
作者:
poggssi (冠軍車手321)
2021-04-25 01:13:00你這命題漏洞一堆,你連漢摩拉比法典的精神都沒搞懂刑法權本來就是國家的,就算是以牙還牙,也是國家來執行
你根本沒有論述細節==只說了「受害者家屬都可以有無責的以眼還眼專法」
作者:
linchw (james)
2021-04-25 01:14:00你自己命題就有問題 先搞清楚憲法寫什麼好嗎你要限制加害人家屬不能報復直接違法
作者:
poggssi (冠軍車手321)
2021-04-25 01:14:00基於應報思想,罪刑相當。但這個思想之所以會被淘汰就是
作者:
hank81177 (AboilNoise)
2021-04-25 01:15:00嗯 你最聰明台灣司法就靠你了
作者:
poggssi (冠軍車手321)
2021-04-25 01:15:00所以才會發展出法益侵害理論
作者:
poggssi (冠軍車手321)
2021-04-25 01:17:00以牙還牙無法處理像上述所說的強制性交和我說的無被害人犯罪,懂嗎還有像竊盜罪,你的錢被偷,把錢要回來可不是懲罰犯罪想討論以牙還牙、應報思想,請先去讀讀刑法理論好嗎連以牙還牙的設定都沒搞懂,笑死如果不把刑罰權交由國家,而允許私刑,那就會沒完沒了,A殺了B,B家屬殺了A,A家屬殺了B家屬你跟本連刑法基本理論都不懂,還敢發文
作者:
owo0204 (owo0204)
2021-04-25 01:28:00你知道允許復仇的古日本,復仇完也要切腹嗎?
作者:
poggssi (冠軍車手321)
2021-04-25 01:28:00刑法權一直都是國家的權力,就算是採以牙還牙,也是國家執行,不可能私刑
作者:
hank81177 (AboilNoise)
2021-04-25 01:30:00再講下去等下他要說你低能法匠了 反正他本來就沒要討論
好啦如果你沒有打算認真討論刑罰權以及執行相關的問題而只是想抒發一下,可以理解
作者:
poggssi (冠軍車手321)
2021-04-25 01:35:00光說要以牙還牙就已經很可笑了,還說要用私刑來做,笑死
作者: mm58307533 2021-04-25 01:36:00
整天幻想,國中沒畢業哦
作者:
poggssi (冠軍車手321)
2021-04-25 01:36:00林鈺雄,新刑法總則,去讀讀好嗎
作者: mm58307533 2021-04-25 01:39:00
國中程度不如的知識水準也想戰...
作者:
poggssi (冠軍車手321)
2021-04-25 01:53:00你說要引進以牙還牙原則,結果又說「沒有被害人還討論什麼以眼還眼」,三小?那請問沒有被害人的犯罪,你的處罰依據又是什麼?一套刑法有兩套標準嗎?再說一次,以牙還牙原則會被淘汰,就是因為它無法涵蓋所有犯罪類型,所以才會發展出法益侵害理論
作者:
poggssi (冠軍車手321)
2021-04-25 01:55:00以牙還牙的漏洞本來就很多了,你還說要用私刑方式實現,到底是多無知才會發這種文
現實就是以暴制暴最有效 不過台灣從老蔣掛了就沒人敢做
作者:
poggssi (冠軍車手321)
2021-04-25 01:57:00就連古代國家的刑法,刑罰權也是在國家手上好嗎你有種就針對問題回答啊,一、你說要以牙還牙,那沒被害人的犯罪,處罰基礎是什麼?二、被害人家屬無責私刑,界線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