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這樣的啦
小妹有個朋友跟公家單位的長官不是很合拍
結果我那朋友也是性情中人
上網靠北了幾句
長官就想弄他 告他恐嚇、妨害名譽
然後找了前松山分局長林志誠待的前單位
也就是北投分局竟大動作
聲請法官開搜索票、然後報請檢察官拘提我朋友
結果我朋友的手機被警方扣押
警方瀏覽朋友手機內的對話紀錄
發現朋友跟她家人聊天說要拿一顆隨身碟回家
結果朋友她在警詢的時候突然被控
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然後北投分局還想要聲請收押她
結果檢察官讓她五萬交保
後來貪污、恐嚇部分獲不起訴處分
而她妨害名譽部分要進行調解
反觀最近的某黨地方人士
趙X佑涉犯重罪還能自行投案
也沒有警民關係良好就是橫著走的八卦?
碰到黑道叫大哥!
碰到人民大外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