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酒駕臨檢感覺只是為了業績
就拿臨檢點來說好了
很多都設在下橋處 因為酒駕者跑不掉
但今天若酒駕者在橋上就暴衝的話...
而大家都知道 在橋上正常汽機車速度都會比一般道路快
再來
殺傷力的兩輪被酒駕臨檢的機率
遠遠遠遠遠遠遠遠高於殺傷力極強的四輪
或許是因為在交通尖峰時期
連四輪都酒駕臨檢 會被抗議擾民吧
路上已經夠塞了還設臨檢處 是找碴吧?
但警察執行公權力 不是理所當然的嗎?
總而言之
等撞死院長級 部長級 市長級以上的官員或者其親人
政府才會真正醒來吧
希望有朝一日可以看到
然後再來訂出一個xxx條款來真正制止酒駕行為
※ 引述《inmee (J)》之銘言:
: 市井小民被毒駕酒駕撞死,頂多市長出來演演猴戲
: 不用等明天,下班就忘記了
: 法律更不可能因此修改
: 很明顯在台灣酒駕還是判太輕,累犯一堆
: 究竟..
: 酒駕要撞死哪個層級以上的人才會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