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ilovettb (我愛踢踢逼)
2021-05-05 21:58:08鴿子好了啦
101招 激怒民眾再來辦妨害公務
三寶輕易上當 跟警察嗆車偷的
再講一遍
一、合理懷疑其有犯罪之嫌疑或有犯罪之虞者。
逆向 是交通違規 不是違法 警察不讀書 可悲
難怪被最沒公信力的職業 法官嗆 法院認證不讀書
逕行舉發 不管民眾簽不簽紅單 都能開
你開你的紅單就好 不要一天到晚想大外割女人 想偷卡油喔
作者:
hiimjack (鳳梨田ㄈㄓ)
2021-05-05 21:59:00再啦鴿子是用懷疑她偷車為理由把人帶回 不是逆向
鴿子當場查小電腦就知道是不是偷車怎麼可能懷疑偷車把人帶回,當然是現場查清楚電腦壞也可以用無線電查
作者: hwinlife (alwin) 2021-05-05 22:04:00
有些偷車還沒報案是不知道的,還有一招偷完後放回原處那偷車期間所有的錯車主一律承受
作者:
hiimjack (鳳梨田ㄈㄓ)
2021-05-05 22:06:00這個案子婦人又不表明身分 查得到車主查不到騎車的人阿懷疑偷車是警察用101招氣人 婦人氣話說車是偷的才被帶回抓到惹 沒看原本的新聞吼
作者:
proletariat (Die Ruinen von Athen)
2021-05-05 22:07:00不是有M-Police?
作者: hwinlife (alwin) 2021-05-05 22:08:00
更妙的是偷車後放回原處還不成立竊盜
作者: arhuro (什麼都沒有) 2021-05-05 22:09:00
去看原文新聞內容 法官勘驗密錄器 認定是意氣用事之語警察都會用挑釁嗆聲的口氣問話激怒人 等你三字經脫口
作者: hwinlife (alwin) 2021-05-05 22:11:00
不管這事件,但可見的是以後交通事件沒人要出示證件了
作者:
hiimjack (鳳梨田ㄈㄓ)
2021-05-05 22:11:00有車牌就能罰 直接開罰就好了啊
作者: hwinlife (alwin) 2021-05-05 22:12:00
法官告訴我們,交通罰單一律罰車主,警察也不用多事了車牌不見得是違規的人啊,法律應該要罰當罰的人不是嗎
沒錯,車子借人本來就負責,不然我車子跟朋友交換互開,不就違規開爽爽都沒事?
我跟朋友借車子難道也要經過你警察大人同意嗎怎麼一堆法盲 這新聞寫得很有條理了是哪裡看不懂
作者:
rane (Frost)
2021-05-05 22:52:00從以前到現在一直都是駕駛身份不明便罰車主,我就曾經車借人而被罰過,除非有報失竊,否則並非像員警說的無法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