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警察出一堆包,違法盤查之前也是吵得沸沸揚揚。
不過在吵這些之前,我們先來看看四等行政警察的考科有什麼:
1.警察法規概要(包括警察法、行政執行法、社會秩序維護法、警械使用條例、集會遊行
法、警察職權行使法、行政程序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2.*犯罪學概要
3.*刑法概要
(星號代表一半選擇)
共通科目就不列了 反正就國文英文那些
看完之後有沒有發現哪裡奇怪的地方
疑 我說那個刑事訴訟法呢
警察是實施刑事訴訟的公務員 結果他們的考科竟然不用考欸 有沒有很神奇
至於刑事訴訟法到底哪裡重要
像是鄉民最常看到的:得保持緘默 ,無須違背自己意思而為陳述。得選任辯護人。
以及所有你想像的到的強制處分:逮捕、拘提、羈押、搜索、扣押....等 全部規定在裡
面
這些都警察平常在做的 結果他們的考科竟然不用考
也難怪有些警察都時常在違法 然後再被檢察官、法官打臉。
然後還有一群奴性很重的,自己權益都被侵害還要狂幫這群人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