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為何酒駕 屬於過失致死? 邏輯是?

作者: sherlockxx (Holmes)   2021-05-06 15:13:11
台灣 酒駕撞死人
過失致死 三到五年就出來了
脫產脫爽爽 受害者家屬連一點賠償都拿不到
美國阿爸 酒駕撞死人
每個州不太一樣 但是都很重
加州初犯駕照吊銷六個月
如果撞死人 DA還會拿二級謀殺起訴肇事者 不是什麼狗屁過失致死
「蘋果的滋味」裡一個小小的外事警察都知道
給外國人撞 有錢拿還可以住醫院
給鬼島人撞 還沒斷氣也不會想要被救回來
外國歧視或暴力事件這幾天一直報又怎樣
台灣一年因為交通意外死亡的人數就3000多了
一天八條人命就這樣拿去祭天了
拿來獻祭給優秀的道路設計和良好的駕駛習慣
相關部門繼續看到大車退三步
要不是每年學費加生活費要十萬鎂起跳
小妹現在寧願等公車被軍刀插 也不要待在鬼島的斑馬線上
作者: yuugen2 (馬英丸)   2021-05-06 15:14:00
核能在國外還是綠能咧,台灣有台灣的玩法可憐哪
作者: MUCHMONEY (錢多多)   2021-05-06 15:14:00
廢話 修那麼重立委諸公以後怎麼跑紅白場
作者: metal521   2021-05-06 15:15:00
沒錢你連被歧視的資格都沒有
作者: li04 (li04)   2021-05-06 15:15:00
二級謀殺的定義、有一項目叫做無惡意至人於死
作者: chosenone (獲選者)   2021-05-06 15:15:00
美國人好蠢,不知道嚴刑峻罰跟犯罪率沒關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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