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10506/1976108.htm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台北陳姓律師去年初喝酒醉,倒在超商走道上呼呼大睡,警員獲報到場搖醒他,他突然起身
攻擊警察還不斷飆罵3字經,被依妨害公務等罪起訴後,台北地院一審以泥醉不復記憶等理
由判無罪,引起基層警員譁然,日前高院二審發現,陳有多次酒醉鬧事紀錄,應知控制酒量
,身為律師卻「知法犯法玩法」,罵人部分判罰金3千元,襲警部分仍無罪。
判決指出,2020年1月9日凌晨,台北廣州街上的便利商店裡,有人醉倒走道上,店員搖了幾
次叫不醒,報警處理,2名萬華分局龍山派出所警員接獲通報前往,搖了一陣子也搖不醒人
,打開密錄器準備翻找醉漢身上的證件確認身分時,人突然醒來,起身攻擊警察。
2名警員隨即出手反制,把人壓制在地上,並告知「我們是轄區的派出所」,「我現在依規
定給你實施保護管束,帶你回派出所」,過程中醉漢仍然不斷口出惡言,「我X你X勒」、「
靠么」、「我X你老師勒」、「你神經病」,整個過程約3分多鐘,台北地檢署檢察官依妨害
公務中的對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施強暴罪、侮辱公務員2罪起訴陳男。
但是台北地院一審判決認為,陳男當時已經呈現泥醉狀態,事後也不復記憶等理由,判陳男
無罪,檢方提起上訴後,高院發現,陳男在2019年9月間,就曾因酒駕與人爭執,並朝對方
「手比中指」,被依公共危險罪判刑3個月;同年10月間,陳男酒醉在按摩店被叫醒時大發
雷霆,推打並恐嚇服務人員「要把你打死」,因被害人撤告等原因,獲得不起訴。
合議庭認為,陳男知道自己喝多就會罵人,應該注意自制,卻仍然「飲酒過量」,依「原因
自由行為」,陳男要自負全責,而且陳男在遭警壓制、表明身分後,短短幾秒就表示「你把
我放出來,我就打你」,顯然知道自己「即將被關起來」,並非全然喪失辨識行為違法之能
力。
高院考量陳男因至親病逝心情惡劣才喝酒,事後賠償2名警員共1萬5千元,平常也會捐款給
弱勢、宗教團體、警察之友會,但身為律師,卻知法犯法弄法,侮辱警員,依法判罰金3千
元,可易服勞役,不可緩刑;至於陳男在被壓制前推打造成警員受傷部分,因當時警員還沒
告知身分,陳男不知對象是警察,所以判決無罪。可上訴。
作者: just8811 2021-05-06 19:19:00
原來平常捐款就可以犯罪(筆記)
作者:
avgirl (~單身純情Big肥宅!!!~)
2021-05-06 19:19:00讚喇!!!!!!!!!!!!!!!!法律人就是挺法律人!~~你ㄊㄇ警察穿制服還說不知道對方是警察 幹你娘機掰喇!
作者:
x11343 (Dead Souls)
2021-05-06 19:20:00偉大的酒精國家
作者:
avgirl (~單身純情Big肥宅!!!~)
2021-05-06 19:20:00台灣法律人真的很棒!!!就是挺到底!!!不問對錯,只問挺不挺
作者:
iam0718 (999)
2021-05-06 19:21:00法律人疼惜法律人 警察去死
作者: ejrq5785 (ejrq5785) 2021-05-06 19:22:00
刑法19條1項的意思就是喝得夠醉的情況下作了構成要件行
作者:
OrzOGC (洞八達人.拖哨天王)
2021-05-06 19:23:00文組法匠只會誤國
作者:
avgirl (~單身純情Big肥宅!!!~)
2021-05-06 19:24:00笑死人 喝的夠醉???怎樣定義夠醉??你講阿 酒精濃度達多少?
作者:
mikayu (mika)
2021-05-06 19:24:00自己人才有無罪,不然請來考阿
作者:
rx5566 (這就是青春嗎)
2021-05-06 19:24:00難怪一堆律師拍片教你怎麼拒絕警察盤查,拒絕之後衍生法律
作者:
avgirl (~單身純情Big肥宅!!!~)
2021-05-06 19:24:00不問對錯只問挺不挺自己人而已,還拿法條出來讓人笑? 哈哈
作者: deep77092 2021-05-06 19:25:00
酒 是個好東西:D
作者:
cp109 (cp109)
2021-05-06 19:25:00...法律人挺法律人 讚
作者:
nbgfdew (Xeno)
2021-05-06 19:29:00看到穿制服的不知道是警察,科科
作者: bornwinner (tripleandyliu) 2021-05-06 19:30:00
重點在犯意,泥醉喪失自主能力反而沒事
作者: jack760213 2021-05-06 19:35:00
喝個爛醉然後路上殺人應該也是可以套用無罪
作者: Lmkcat (相信國手堅持爆肝) 2021-05-06 19:35:00
看到律師就不用看下去了
作者:
btpo (星光)
2021-05-06 19:37:00噗 這也可以掰 法院聽的下去也真奇杷
作者: bananaduck 2021-05-06 19:37:00
惺惺相惜法律人
作者: abjx (GOGOGO) 2021-05-06 19:47:00
法律人挺法律人,沒42 沒42
作者:
sunsand (有狗也不是很怪的事情)
2021-05-06 19:52:00法律人殺人放火都沒事的,法盲別多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