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天酒駕被警察抓
被檢察官無保請回
隔天馬上喝酒開車撞死人
這鍋要誰背?
警察?太早~為何不晚一天抓 這樣就不會死人了
檢察官?為何放人,拘留個幾天再放也不會死人了
酒駕的人?為何喝酒開車......
立法委員?法律對於酒駕的人權很高,但是被酒駕撞死的人的人權呢?
被害人在台灣的人權呢?
唉......
※ 引述《Lidiya (美少女)》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蘋果
: 2.記者署名:
: 鄧玉瑩/台中報導
: 3.完整新聞標題:
: 酒駕剛獲無保請回 美髮師15小時後又開車撞死人!檢察官說話了
: 4.完整新聞內文:
: 名嘴黃暐瀚的母親5日凌晨3時許,在台中市東興路一段與樹義一巷閃燈路口,遭美髮師方
: 兆杰酒後開賓士車撞上後拖行70公尺身亡。離譜的是,他在事發前1天也就是4日凌晨3時
: 許,駕駛同部座車在文心路三段酒駕遭警方攔查,發現他酒測值0.25,依公共危險罪移送
: 地檢署。而當時負責偵訊的檢察官考量方男無肇事也無酒駕前科,4日中午將他無保請回
: 。沒想到他獲請回15小時後,方男竟再度酒駕撞死人,還開著同輛車,檢方對此甚感驚訝
: ,直言「真的是意想不到」。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