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看到版上新聞
知心10多年 玉米濃湯摻FM2給好友喝趁機性侵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521334
日前依以藥劑強制性交罪,判處沈男有期徒刑7年6個月,可上訴。
突然想到之前有個酒駕撞死人
怒!第4度酒駕撞死女騎士 惡男竟鬼扯:她不來撞我我怎會多這條罪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10413/NTCVXFTISBDFLDHRX5CRHU4TWE/
台中地院法官審理認為,蔡男酒駕一犯再犯,毫無悔意,
依酒駕致死罪判處蔡男7年6月徒刑。
是不是告訴我們平時犯了罪
建議直接喝酒把人撞死
反正四度酒駕還撞死人才判七年
蠻划算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