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國共內戰影響 動員戡亂之需要
民國37年12月發布第一次全國戒嚴令
新疆 西康 青海 臺灣 西藏雖不在範圍內
但隔年的民國38年5月
為防範可能發生的動亂 台灣省亦於全境實施戒嚴
https://i.imgur.com/FlWA7TV.jpg
其中依上圖公布內容
四、戒嚴期間,意圖擾亂治安,有左列行為之一者,依法處死刑。
(一)造謠惑眾者。
(二)聚眾暴動者。
(三)擾亂金融者。
(四)搶劫或搶奪財物者。
(五)罷工罷市擾亂秩序者。
(六)鼓動學潮,公然煽惑他人犯罪者。
(七)破壞交通通信,或盜竊交通通信器材者。
(八)妨害公眾之用水及電氣、煤氣事業者。
(九)放火決水,發生公共危險者。
(十)未受允准,持有槍彈或爆裂物者。
這幾點是不是可以用來根治最近的社會亂象
例如
第一點對付蟑螂
第二點對付擅闖公署者
第七點對付酒駕
第十點對付槍枝氾濫
有沒有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