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illerMoDo (你媽知道你在發廢文嗎)》之銘言:
: 雞排妹不告翁立友!律師發函「只是想要一個道歉」
: 好了啦4%不要鬧了好嗎
: 當初就是被摸才會叫律師啊 你們到底懂什麼東西啊
: 亂七八糟
: 女森在職場本來就是弱勢 現在也只是要一個道歉而已
: 到底懂不懂啊 ?
: https://imgur.com/IBNmTvB
窩阿肥辣
看到這個再連上新聞
感覺真可怕
要是當初翁真的道歉了
就真的死定了
跳什麼河都洗不清了
這個案例應該可以變成教科書
未來阿
你各位眾阿肥阿
要是被告性騷擾或跟騷
一定要死不道歉
阿肥我
有摸就有摸
沒做的事,決不道歉!
這樣才能自清
重拾大眾對阿肥的信賴
484蛤 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