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浴室整修致樓下漏水 屋主與包商互告

作者: lkkv8088 (老灰仔)   2021-05-07 19:00:06
自由時報 2021/04/29 21:59〔記者洪瑞琴/台南報導〕
〔記者洪瑞琴/台南報導〕蔡先生去年買公寓大樓中古屋進行修繕,這是他結婚2年後第1
間買的「起家厝」,他投訴表示,前後花19萬元請劉姓包商整修浴室,入住2個月就被樓
下住戶反映客廳天花板漏水,劉姓包商卸責,害他得再花30萬元善後,只好向法院提告求
償。
劉姓包商回應說,對於屋主有何問題,他都樂意解決善後,而且在還沒跑調解委員會之前
,漏水原因待查,他都已經排工處理,盡心盡力去做,並沒有愧對自己的心,可是屋主卻
在網路社群散佈負評,對他非常不公平,讓他很無奈,只好等司法來釐清。
劉姓包商強調,當初廁所整修只做地板,排水管有打到或敲到就會修補或更新處理,測試
1週完全沒有漏水,若有何問題,屋主可當面提出,怎能事後全歸咎於他。
蔡姓屋主投訴表示,去(2020)年1月購買20餘年屋齡的公寓大樓中古屋,因兩間浴室想
翻新,在網路上多方比較後才選擇劉姓包商,翻修前,對方說「保證6年內都不會漏水」
,未料5月入住後不到兩個月即惡夢開始,樓下鄰居告知客廳及陽台天花板潮濕漏水,他
向劉姓包商要求善後,對方卸責推託漏水問題不是他們施工造成。
蔡先生說,經向調解委員會陳情調解,他先將網路負評刪除,並請劉姓包商信守承諾進場
修繕,對方竟要求他先當面道歉切結,甚至阻止水泥師傅不准進場修繕,還向他放話「要
告就來告」,根本就是在擺爛逃避責任,所以只好自己另找包商在過年前完成修繕與樓下
住戶受損部份,今年4月初已提告民事求償。
南市消保官馮祺雯建議,消費者修繕居家可將施工前、後拍照存證,對於無法立即發現的
瑕疵如漏水問題等,可要求保固期限,內政部就有訂「建築物室內裝修工程承攬契約書」
定型化契約範本供參考,一般保固期限為1年,事先明訂契約包括施工圖面、工項範圍等
,萬一日後有爭議,對消費者及包商雙方都有所憑據。
備註:
版上有版友整理懶人包參考或台南版
#1WTaM3My
對方仍不認錯,請慎選商家
作者: KENGOD0204 (斷捨離)   2021-05-07 19:04:00
為什麼做地板,沒叫業主做防水?台南傳統工人那麼多,居然可以選到負評慢慢業者
作者: reaturn (廿年後回頭看台灣)   2021-05-07 19:16:00
那個施工速度叫有誠意,笑死
作者: lkkv8088 (老灰仔)   2021-05-07 19:44:00
都說要做浴室了,怎麼可能不做防水。生氣點是在,對方說有誠意修繕,卻把業主浴室拆了就放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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