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7天就交往 小女友借錢不還告性侵 衰男官司纏3年
中時新聞網
張達智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10506002055-260402?chdtv
台北一名少女小敏(化名)與男子阿泓(化名)透過交友APP認識7天就展開交往,小敏要
求阿泓幫忙支付4000元債務,之後阿泓請小敏還錢,小敏竟告男友違反她意願強逼發生性
行為。經過3年審理,台北地院認為小敏檢驗無傷,且無男性染色體,各項證據不足,判
阿泓無罪。全案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小敏指控,她2018年8月7日透過交友軟體認識阿泓,7天後下午2時相約北市
某公園附近見面,之後被阿泓載到位於新北市的住處。誰知一進客廳阿泓就強吻她,帶她
進房間吹冷氣,就直接將她拉去床上壓制,不顧小敏一直推開並喊不要,仍脫光雙方衣物
以手指、下體性侵得逞。
阿泓到案喊冤,表示與小敏是男女朋友關係,僅有擁抱,沒有摸胸部、性侵等行為;此外
,阿泓指出小敏以男女朋友交往為由借款4000元,他追討借款後,小敏就對他提告。
台北地院法官審理發現,小敏檢驗報告沒有任何外傷,且陰道深部、外陰部亦未檢出任何
男性染色體,除了小敏的陳述,沒有其他證據佐證犯行;且查看兩人對話記錄,確實有提
到償還債務。最後判定不能證明阿泓犯罪,判決無罪。可上訴。
備註:
無風險玩別人3年
無風險毀掉別人一輩子
難怪越來越多人會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