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新聞網
2021-05-09 04:06 聯合報 / 記者廖炳棋/台北報導
台北市一名私立大學林姓男教授(四十歲),多年前婚外情另一名私立大學女教授(卅八
歲),但女教授一直打算斬斷不倫戀,多次堅決要分手,男教授死纏爛打,日前到女教授
台北市住家,又開口談復合,女教授不願意,林男竟拿筆電砸女教授,導致女教授左眼受
重擊受傷,送醫後只能看見微弱光線,有失明危險。
女教授遭林男拿筆電重擊受傷後,林男發現事情大條,趕緊報案送醫,女教授出院向警方
提告,警方前天拘提林男到案,林男坦承因情緒一時失控傷到對方,詢後依重傷害罪函送
法辦。
刑法上所謂重傷,是指毀敗或嚴重減損一目或二目之視能,若林男拿電腦是砸向女教授頭
部,導致視神經受損,可能涉犯傷害致重傷害罪,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徒刑;若是直接
對準眼睛使人受重傷,可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徒刑。
據了解,這對男女教授分別任職於不同間私立大學,四年多前,林男與女教授發展不倫戀
,但女教授不想繼續這段感情,多次提出分手,但林男始終不願意放下,多年來不斷糾纏
對方想要復合。
上個月二十二日晚間,林男跑到女教授家中,再次要求復合,雙方深談到凌晨,女教授因
堅持分手,雙方激烈口角,林男情緒激動,竟拿起筆電就往女教授頭部砸下。
女教授受傷送醫,左眼眶骨折、眼球水晶體移位,只能看到微弱光線,幾乎接近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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