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聯合報
2.記者署名:
2021-05-09 09:22 聯合報 / 記者陳宏睿/台中即時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騙學弟有妹子可介紹 結果全是學長男扮女詐財2.9萬
4.完整新聞內文:
台中市廖姓男子缺錢花用,去年間得知謝姓學弟想交女友,認為有機可趁,向謝謊稱「可
介紹女朋友」,隨後廖自己申設一個LINE帳號,並盜用美女圖,與謝培養感情,隨後再以
存結婚基金為藉口,要謝交付,謝不疑有他,陸續給了2.9萬,但因遲遲見不到女友本人
,才發現受騙上當,報警處理,台中地院審結,依詐欺取財罪,判刑3月,得易科,緩刑2
年。
起訴指出,廖姓男子(30歲)與謝姓男子是學長、學弟關係,廖得知謝急於交女友,認為
有機可趁,廖在去年5月4日向謝謊稱,可介紹女朋友,接著廖在盜用網路美女圖,創設一
個LINE帳號,名為「小柔」,接著廖將該帳號傳送給謝,讓謝誤以為該帳號真的確有其人
。
廖姓男子以一人分飾兩角方式,先以「小柔」的虛構人物與謝姓學弟談情說愛,取得信任
後,等時機成熟後,再向謝表示可以存錢當做結婚基金,再請謝將收入交給廖轉匯給「小
柔」,向謝詐取款項,謝不疑有他,陸續在去年5月9日、6月11日、7月12日在東區超商內
,陸續交付9000、5000、1.5萬元給廖。
謝姓男子因後來遲遲看不到女友本人,懷疑遭到詐騙而報警,警方循線到廖姓男子的住處
搜索,查扣2支手機、電腦等贓證物,全案經警詢,廖承認犯案,並在案件審理期間,將
詐得的贓款,全數賠償給謝,與謝達成和解。
台中地院台中簡易庭審結,認定廖已與被害人和解,賠償損失,有悔悟之心,相信經過偵
審程序後,不會再犯,依詐欺取財罪,判刑3月,得易科9萬,緩刑2年,可上訴。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5444089?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
6.備註:
高中時班上同學有做類似的事情,只是沒騙錢
就拿正妹親戚的頭像來騙,好幾個人就輪流用帳號跟受害者聊天
讓他以為把到正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