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個疑問,財政部電子發票平台的資料,跟這法規要抓的,有啥差別嗎?
1. 電子發票平台,要你自己去用手機跟信箱註冊,自己去歸戶。
2. 電子發票平台,只有要求手機跟信箱,不會有你的個資。
3. 電子發票平台,你不設定銀行帳戶,不會有你的銀行資料。
4. 電子發票平台,只是拿來整理統一發票的,不會管你是哪國人。
來回過頭看看這法規想做的是什麼。
1. 強制平台業者提供
2. 強制平台業者提供個資
3. 強制平台業者提供個資及連結的銀行等支付帳戶
4. 要求本國人的消費記錄
首先平台並無法區分誰是本國誰是外國人,
接著如果要取得個資,必須先符合個資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I0050021
第 5 條
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或利用,應尊重當事人之權益,
依誠實及信用方法為之,不得逾越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
並應與蒐集之目的具有正當合理之關聯。
簡單說就算你全部無腦點同意,也禁止逾越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
接下來看看索取者的限制有哪些。
第 8 條
公務機關或非公務機關依第十五條或第十九條規定向當
事人蒐集個人資料時,應明確告知當事人下列事項:
第 9 條
公務機關或非公務機關依第十五條或第十九條規定蒐集
非由當事人提供之個人資料,應於處理或利用前,向當
事人告知個人資料來源及前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五款所
列事項。
簡單來說,公務機關能取得的個資,限制比較嚴格。
非公務機關的,算個人契約,負起良好保護保管責任即可。
今天政府直接向民間企業,取得未限制範圍的非必要用途個資,就是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