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照又酒駕撞死單車騎士 肇事小客車駕駛判刑2年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鍾姓男子沒有汽車駕照,竟酒後開車上路,結果不勝酒力,撞
死單車騎士,鍾男後悔已經來不及,屏東地院依酒駕致人於死罪,判處鍾男2年徒刑,可
上訴。
鍾男去年3月間晚上和朋友在KTV喝酒後,明知自己沒有駕照,更不該酒後開車,竟跑回家
駕駛胞兄的自小客車出門,結果在行經屏東市區時,因不勝酒力,從後方撞擊同方向的王
姓單車騎士,造成王男頭部受到重創,送醫不治。
警方據報到場,對肇事的鍾男測得酒測值為0.43毫克,明顯超標,依公共危險及酒駕致人
於死罪嫌送辦,鍾男感到懊悔,但為時已晚,除被一審法官判刑2年外,工作收入不穩定
的鍾男,還得面臨死者家屬的民事求償。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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