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不太理解為什麼各位算月收的時候
都要把老婆的收入算在一起
所以是20+3 一家人一起使用嗎?
不是應該男3 女3 各出一半嗎?
有沒有八卦?為什麼不AA?
※ 引述《NightStick (龐德任)》之銘言:
: 如果有兩個人生
: a
: 一個是你受高等教育
: 去到科技業收入20萬
: 娶了一個老婆收入三萬多
: 爸媽沒什麼錢給你
: 但是也不用靠你養
: b
: 你和你老婆只是公務員
: 兩人共同收入約八九萬
: 爸媽給你一個台北房子
: 市價約2000萬
: 爸媽也不太需要靠你養
: 如果是你
: 你想要哪個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