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陳鳳麗
3.完整新聞標題: 無良父猥褻2女兒3年 還企圖以萬元利誘上床
4.完整新聞內文:
南投縣1名單親父親先後對兩個未成年的女兒摸胸、下體,尤其對小女兒以「不給零用錢
」、「不可外出」威脅、常傳色情影片,長達3年多次的猥褻,並逼其口交,還曾以萬元
利誘上床遭拒,姊妹充滿恐懼和怨憎,南投地院法官以強制性交、強制猥褻等罪名判處7
個徒刑,合計13年8個月,應執刑6年6個月。
這名無良的爸爸,獨力扶養兩個女兒,大女兒唸高一時,他兩度對女兒摸胸,還掀開女兒
衣服吻、吸胸部。
此外,對小女兒也是從其唸國一就開始摸胸,在她上國二、國三,更曾脫光女兒衣服猥褻
,還以不給零用錢、不讓其出門逼迫其口交。
為了想讓小女兒跟她發生關係,常傳色情影片給女兒,還要其快去交男友有性經驗後,他
才能與她上床;也曾以1萬元的代價要女兒跟他發生關係,但都遭拒絕。
小女兒內心充滿恐懼,最怕姊姊去畢業旅行不在家,更怕姊姊升大學後離家,留她獨自面
對父親,讓父親做出更恐怖的行徑。她曾跟姊姊和同學說這些事,姊姊才吐露爸爸也曾猥
褻她,姊妹都覺得父親很嘔心,而小女兒的同學將此事輾轉告訴導師,導師大驚失色,探
詢小女兒後才報案。
這個色狼爸爸被起訴後,拚命推說自己有精神疾病,才心智有缺陷影響判斷力,法院經送
精神鑑定,發現他有憂鬱症並有服藥,但未有心智缺陷,無法以此脫罪。
南投地院法官分別判處這個爸爸7個有期徒刑,刑期從3年4個月到9個月不等,合計13年8
個月,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6個月。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526478
6.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