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fang46 (方沒梗)
2021-05-10 23:23:15無政治立場唷~知識小補充!
1.前述低污染工廠是指105.5.19.前的既有未登記工廠,105.5.20後新增的未登記工廠(
違法工廠)依據工輔法28-1將勒令停工,不是隨便的農地工廠都有機會變合法唷,所以不
能以偏概全說買工業用地都潘仔。
2.要取得特定工廠登記證其實沒有那麼容易,即使納管申請過了,後續改善計畫也不見得
會通過(之前繳的納管輔導金是不會退還的!)
3.有些違法工廠屬經濟部公告不宜設立地區的也是沒辦法繼續生存唷!
4.有些規模未達設廠標準(作業面積150平方公尺以上或動力合計75瓩以上才行,太小的
違規工廠通常會面臨無法繼續下去的命運。
5.家裡有工廠沒被查到的鄉民,趕緊在明年3/19前完成納管申請唷不然之後被查到可是勒
令停工d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