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黑衣人夜鬧松山警分局案 滅證所長認罪獲

作者: xiemark (aisinjuro)   2021-05-11 11:46:58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錢利忠
3.完整新聞標題:
黑衣人夜鬧松山警分局案 滅證所長認罪獲緩起訴 只起訴1鬧事者
4.完整新聞內文:
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21/05/11/phphJ5Wfk.jpg
台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陳玉萍今(11)日在記者會中,就松山分局0416事件相關案件
,進行偵查終結說明。(記者叢昌瑾攝)
2021/05/11 09:58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台北市松山警分局涉滅證及縱放人犯案,檢方分案後密集傳訊
多名被告及證人,除鬧事10人列妨害公務罪被告外,其餘3人分別是涉刪除監視器畫面的
中崙所前所長許書桓、巡佐傅榮光,以及涉縱放現行犯的前副所長顏敏森;台北地檢署調
查後,今僅依毀損公物罪起訴動手砸電腦的徐權1人,其餘9名幫腔者未對警方施以強暴脅
迫手段,則獲不起訴;許、傅認罪獲緩起訴、至於顏敏森則獲不起訴。
北檢於4月28日分案後,當天即展開傳訊,先密訊許書桓、顏敏森,隔天以妨害公務罪被
告身分傳喚鬧事的四海幫份子徐權等10人;被影射關說的台北市警察局長陳嘉昌、前松山
分局長林志誠,4月30日主動向北檢說明並將私人手機交給檢方勘查,當天檢方二度傳訊
許書桓,另傳喚全案始作俑者、酒醉尋釁的督察組前教官楊忠蒞、傅榮光2人。
檢方勘查已還原的事發經過監視器畫面,另調閱警所內其他角度的監視器畫面,清楚掌握
4月16日早上,許書桓、傅榮光曾一起操控警所內的監視器設備,許書桓、傅榮光於案發
當天早上經顏敏森告知有黑衣人闖警所鬧事後,卻將犯罪物證監視器畫面格式化,也就是
這一幕使檢方認定許、傅涉嫌湮滅證據;許、傅2人則認罪。
檢方考量許書桓、傅榮光2人從服警職以來,平日表現認真負責,歷年考績均為甲等,更
常獲嘉獎表揚,認為2人歷經此事後,當知所警惕,應無再犯之虞,何況國家培養警職人
員不易,認為以緩起訴處分較為適當,以勵自新;許、傅2人須支付公庫15萬元處分金,
並接受法治教育課程4小時。
顏敏森則供稱當天他的視線被屏風擋住,沒看見鬧事者砸螢幕及摔椅子,主觀認為不算現
行犯才沒逮捕,之後也有將警所遭黑衣人鬧事一事回報給所長許書桓,沒有疏縱人犯的犯
意。檢方查出,顏曾對鬧事者施用「逮捕術」,考量對方人數太多先行驅離後,還聯繫警
網回防派出所,認定顏當時在尚未全盤掌握事發緣由,無法立即判定是否涉及刑事犯罪,
且派出所當時僅有4名員警,人力不足,為維護註地安全,驅離徐權等10人後而未立即予
以逮捕,其處置難認定有何刑事不法,不過顏是否有另涉及行政疏失,則應由警方調查後
處置。(10:17更新)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527634
6.備註:
這樣可以緩起訴?
作者: iversonman (我還有點餓)   2021-05-11 11:47:00
廢物 蛇鼠一窩
作者: st88148   2021-05-11 11:48:00
高調,笑死人
作者: ryosuke234 (ryosuke234)   2021-05-11 11:48:00
緩起訴喔 不查一下拉串粽子嗎XD
作者: AustinRivers (我盡力了Q___Q)   2021-05-11 11:48:00
作者: MrXD (Mr.XD)   2021-05-11 11:48:00
一家親
作者: kamisanma (異議あり!)   2021-05-11 11:48:00
哈哈哈
作者: seraph67 (菜頭)   2021-05-11 11:49:00
厲害了..都解套了嗎?
作者: jason222333 (發呆)   2021-05-11 11:49:00
官官相護 欺善怕惡
作者: deadliness (Scofield)   2021-05-11 11:49:00
知法犯法緩起訴,難怪條子給人看沒有
作者: louiswei1986 (CPdemon)   2021-05-11 11:49:00
來啦 握手拍照
作者: shoes922 (REMIX)   2021-05-11 11:50:00
笑死,真的兩個禮拜大家就沒討論
作者: nothing188 (不可能)   2021-05-11 11:50:00
滅證,緩起訴。以後殺人放火吸毒酒駕,大家卯起來賄賂警察滅證,反正警察不怕被處罰
作者: v5270 (要飛了喔)   2021-05-11 11:51:00
垃圾菸黨
作者: Samurai (aa)   2021-05-11 11:51:00
平民走在路上被盤查過肩摔,黑道進警局砸電腦,所長滅證
作者: EEERRIICC (大尾魯蛇)   2021-05-11 11:51:00
圓滿結局
作者: jonathan8032 (dd)   2021-05-11 11:52:00
反觀走在路上的
作者: flyboring (紅鼻子)   2021-05-11 11:53:00
警察滅證竟然緩起訴,直接要家天下?
作者: lesasa   2021-05-11 11:53:00
真是笑話
作者: kausan (葛林)   2021-05-11 11:53:00
原來刪除證據可以緩起訴 檢調確定要開這個門??
作者: OPPAISuki (OPPAISuki)   2021-05-11 11:55:00
說好的震怒?
作者: Samurai (aa)   2021-05-11 11:55:00
警察萬用招妨害公務這時候怎麼不敢告惹
作者: newsyho (newsyho)   2021-05-11 11:56:00
公務人員犯罪加重怎麼不辦?誇張,連社會重大關注的也敢
作者: kgbkung (kkjf)   2021-05-11 11:56:00
作者: Benjamin901 (想查嗎?)   2021-05-11 11:57:00
那名被臨檢的路人應該很後悔沒有砸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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