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自由
2.記者署名:黃良傑
3.完整新聞標題:用M-Police打賭嘻鬧猜女子年齡 高雄4警被記過、所長申誡
4.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高市警方傳有員警拿查辨身分系統行動電腦M-Police,當猜報
案女子年齡的神器,還自拍和報案人在派出所內聊天的影片,新興分局督察組接獲檢舉,
將帶頭的劉姓巡佐等4名員警記過處分,並連座李姓所長,依追究考核監督不周的疏失責
任申誡懲處。
督察組強調,M-Police是警用執勤裝備,內含民眾個資只能用於公務,不得私用,經查上
月下旬一名胡姓女子報案遺失物,M-Police行動電腦(手機大小)竟被員警拿來當猜年齡
神器,已經違反使用規定,輕則行政處分,重則移送法辦,不可便宜行事、公器私用,此
外,警方也以保護洽公民眾隱私及派出所內安全,要求不得拍攝所內影像,基層員警卻未
以身作則,決議從嚴追究同仁及主管行政責任。
新興分局指出,報案女子於4月26日搭乘計程車,皮包不慎遺失車內,隔天晚間前往前金
分駐所申請調閱路口監視器欲尋找皮包,劉姓巡佐知悉案情後即指派同仁協助該報案女子
調閱路口監視器,在等候調閱監視畫面過程中,該名女子與劉姓巡佐、周姓及黃姓員警於
休息區聊天,劉姓巡佐等3人提議各自猜測女子實際年齡,猜測結果相距最大者出資500元
購買宵夜供晚班同仁享用,並自拍影片證明。
因報案女子的皮包遺失,相關證件皆在皮包內,無法直接以身分證件證明實際年齡,有員
警提議可使用警用行動電腦來查詢年籍資料,並由趙姓、黃姓員警遞交警用行動電腦,供
女子自行輸入其身分證字號,確認年籍資料後,劉姓巡佐始結束自拍行為,並請黃姓員警
將影片上傳至所內非公開群組內,當下劉姓巡佐等人並未發現行為已經失當。
督察組調查,劉姓巡佐、周姓、黃姓及趙姓員警於辦公處所拍攝影片嘻笑、玩鬧,過程雖
徵得報案女子同意,惟辦公處所另有其他民眾出入,此舉顯有不當,並易造成民眾負面觀
感;另擅自將警用行動電腦交由民眾使用,違反「警用行動電腦使用管理要點」規定。
新興分局對4警記過處分,並報請調整服務地區,所長、副所長內部管理不佳,也從嚴追
究考核監督不周的疏失責任,核予相申誡行政懲處,分局長戴台捷也自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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