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政府會以特別預算編列
可行性評估 招標(2022)
當有寫的出計畫的廠商完成後
民意代表先去跟政府施壓,這種高難度的工程應該要限制性招標(2023)
限制的條件千奇百怪,流標再流標,剛好在民意代表長期贊助的大公司剛好符合條件一人得標(2024)
標案金額高過預算,由政府出來跟人民說缺電不能等,加碼特別預算(2025)
開始建置時發生各式各樣瑕疵與意外,驗收後先被爆料一次,把基層土木抓去土城增加土木缺額(2027)
廠商出來靠北就是預算不夠,成本上漲,應該要如實反映成本不然不做了,大家來打訴訟到天荒地老,政府動用預備金讓大家繼續下去(2029)
到了真正開始啟用發電時,發現電發了卻無法匯入電網使用,再來說是外國採購的系統坑了台灣人一把,馬上做圖打洋鬼子保台(2031)
此時2032要選舉了,開票所不時停電
馬上做圖批評在野黨,大喊不是缺電是作票
大家就會忘記缺電對生活的影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