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好借題問
現在很多都說這要找警察開罰
可是警察到底憑哪個法條哪個命令
開的又是什麼單?
一般都說是傳染病防治法第七十條第二項
也就是
拒絕、規避或妨礙主管機關依第三十六條規定所定檢查、治療或其他防疫、檢疫措施。
以及第七十六條 細則由主管機關訂定
但這個主管機關不是衛福部或是地方衛生局嗎?
為什麼會是叫警察來做?還是只是便宜行事而已?
如果真要做應該要立法吧?還是有什麼行政命令是得已授權警察有這個權利?
例如這個
https://www.ettoday.net/amp/amp_news.php7?news_id=1986030&redirect=3&from=m.fa
cebook.com
警察要越權幫衛生局開單?但罰單主管機關卻是衛生局,這超怪吧!
※ 引述《roomformyown ( 安定的力量)》之銘言:
: 如題,剛剛在公園遛狗,
: 發現有人沒有戴口罩,
: 也拍照存證了,
: 警方也看到我手機照片,
: 對方沒有戴口罩。
: 但是等到警察來的時候,
: 他馬上帶好警察說,這樣就不能罰。
: 因為警察來的時候他已經帶好了。
: 有沒有八卦,
: 沒戴好口罩剛剛好就是要喝水的八卦,
: 所以就不用罰了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