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買賣板,板主說不行,租屋板又只有租屋訊息,只好求求萬能的八卦板,
知道大家不喜歡房東,但還是請大家幫忙回一下,救救好房東。
家裡有一間透天厝要出租,有找房仲,時間點大致如下:
5/5 房客確認要租,屋主說要先見房客做確認後再決定。房客說這禮拜沒空要下禮拜。
5/10 當天房客又要改時間,屋主說不行,遲到30分才來。之後屋主、房客、房仲三方點
交房子。當天講好5/17簽,日期6/1開始。當下屋主要收訂金,房客才講早已經付訂金給
房仲,這之前房仲都沒說。
5/13 房客傳訊說下禮拜五5/21簽約。
5/20 又傳訊因為疫情要改6/1簽約,屋主說拖太久,堅決不肯。
想請問一下,如果5/21房客沒出現,訂金是不是就歸屋主拿?
房仲說這是房客方仲介費的預付,他要拿一半。然後推託說屋主5/5還沒做確定,
所以只能算預付不是訂金。這是合理的嗎? 照理講5/10已經有做點交動作了,
就算是預付費也早就轉成訂金了吧?
而且真的有啥預付費這東西嗎,照正常來講不是房仲先幫屋主收訂金這樣而已嗎?
房仲委託約上面沒寫這個,事前也都沒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