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在住家吃東西遭開未戴罩舉發單 原來是這

作者: YU0121 (愛玉冰™)   2021-05-22 00:30:47
今天政論性節目剛好談到這塊
有一位醫師來賓出來說
他認為在戶外只要不群聚用餐 你單獨在空曠區域要吃東西或者喝東西 甚至抽菸
只要不是故意長時間不戴口罩 至多就勸導而已
主持人還說 那假設像我吃東西很慢 那這樣算不算故意?
故意吃很慢 如何判斷吃很慢是故意的?
他認為現在這政策 已經變相變調
還說與其在那邊重點取締民眾戶外不戴口罩
倒不如各縣市想好如何接下來的防疫
我自己感覺
現在各縣市在抓非蓄意不戴口罩
已經變成另類的一項政績
我今天抓很多個 罰很多位 代表我有做事 我有在把關防疫缺口
※ 引述《NONOTV ( )》之銘言:
: 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 1.媒體來源:
: 聯合報
: 2.記者署名:
: 記者陳玫伶
: 3.完整新聞標題:
: 在住家吃東西遭開未戴罩舉發單 原來是這原因
: 4.完整新聞內文:
: 高雄市政府規定室外、營業場所等須強制戴口罩,本報接獲投訴,旗山區沈姓民眾因在有
: 進行鑰匙業務的家中吃東西,被聯合稽查的衛生所人員開舉發單,質疑執法過當。衛生局
: 澄清,舉發單上將寫上沈男陳述,事後再依違規程度開罰。
: 沈男向媒體投訴指出,他的住家一樓為鑰匙行,今天下午3時許他在一樓吃東西、看電視
: ,先將玻璃自動門斷電,表示沒有營業,店中也無客人,一名警察與衛生所人員掃街稽查
: 經過,敲門請他開門,他原本以為是來宣傳戴口罩,沒想到衛生所人員卻直接開「營業場
: 所未戴口罩」舉發單,令他感到錯愕。
: 沈男詢問衛生所人員「店家沒營業情況下也要開單嗎?」衛生所人員只回「不行」,強調
: 只要在營業場所就必須戴口罩,如要吃東西只能在看不到的地方或非營業場所,沈男事後
: 撥打舉發單上的投訴電話,但沒人接聽,覺得沒道理卻又求助無門。
: 據了解,旗山警分局警員今配合衛生所人員進行旗山老街聯合稽查,發現沈男店家玻璃門
: 關閉,但沈男在店裡沒戴口罩、吃東西,警察敲門要沈男開門,衛生所人員認定沈男店家
: 為營業場所,因此開單。
: 衛生局表示,高雄市府很早就規定營業場所內須全程戴口罩,因無法確切得知沈男當時現
: 場情況,衛生所人員開出的舉發單,將寫上沈男的陳述內容,交由衛生局裁量後依違規程
: 度開罰。
: 高雄市包括警察局等各局處從19日至今天中午左右,合計開出約1600張未戴口罩告發單,
: 高雄市警察局開出的罰單占大宗,19日警方累計開出331張、20日開出771張。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udn.com/news/story/7320/5476308
: 6.備註:
: ※ 一個人三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 ※ 備註請勿張貼三日內新聞(包含連結、標題等)
: 這感覺上已經變質成為了開單而開,根本不是為防疫了吧
作者: scores (男兒當逆天!)   2021-05-22 00:35:00
分開找點吃就還好 不然工地不用用餐了啊
作者: NONOTV ( )   2021-05-22 00:38:00
其實最近我看不少公園中午都沒人了,一個是熱一個是疫情
作者: WeAntiTVBS   2021-05-22 00:39:00
應該的 就算你只有喝水都一樣
作者: NONOTV ( )   2021-05-22 00:39:00
本來想外帶去公園吃,但很怕一頓飯幾千塊,實在很麻煩
作者: tonyhome (天空)   2021-05-22 00:55:00
看到為吸菸護航的 真的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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