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avide68 (茶米)》之銘言:
: 當下跟醫護同仁說,我們是同住家屬,我已經做過檢測正在等報告,可以讓我父親現做檢驗
: 一位急診沒人性醫生回答:你父親沒症狀不能做檢驗!也不能拍X光
: 蝦小!?難不成一樣要躺著進來才能做檢驗嗎?我不懂?請問這是誰他媽設定的標準
你的爸爸沒有症狀,也沒有TOCC,當時你也還沒被確診。
依現行傳染病通報規定,他就是不符合公費採檢啊。
忘記去年的事件了嗎?
彰化衛生局採檢案吵什麼?正反論點一次看懂 2020/8/19
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2008190360.aspx
陳時中說,根據現行規定,居家檢疫者一旦出現症狀,隨時可聯絡衛生局安排就醫進行公
費採檢,無症狀者並不在公費採檢之列,而這名個案明明沒有症狀如何能到醫院採檢,是
不是居家檢疫體系出現漏洞,這是他接獲此案時,腦中冒出的第一個疑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