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伸手摸台女被告性侵 印度男陪她報案反救

作者: ptt987654321 (低調)   2021-06-06 21:19:15
伸手摸台女被告性侵 印度男陪她報案反救了自己
東森
責任編輯 賴韻竹
https://news.ebc.net.tw/news/society/263902
一名來台工作的印度籍辛姓男子,邀約女網友到台北租屋處過夜,睡到一半趁機對女網友
「上下其手」,沒想到卻遭女網友大聲喝止,堅持要去派出所報案,提告其乘機猥褻、強
制性交,而辛男認為「覺得我沒有做錯事,我希望可以講清楚」,因此陪同女網友前往警
局,最後台北地院採信辛男供詞,判他無罪。
想要一夜情卻差點變調成性侵案,辛男前年7月24日邀約女網友到租屋處見面,兩人經過
短暫相處、談心後,女網友同意在辛男住處留宿,2人同床共眠至25日凌晨左右,這時辛
男突然來了「興致」,伸手撫摸女網友的胸、腰,並用手指插入下體。
事後女網友聲稱,遭撫摸時已驚醒,同時大喊「Stop」、「What are you doing」、「
Please stop」要求收手,不過仍遭辛男強制拉下底褲得逞,後來因為強烈掙扎,辛男才
就此罷手,過後要求辛男陪同到附近派出所報案,並提告乘機猥褻、強制性交。
辛男遭起訴後,承認對女網友有愛撫行為,但否認乘機猥褻、強制性交犯行,表示是在你
情我願之下才做出此舉,辛男還喊冤說,若真的不願意的話,大可趁他如廁時,用手機簡
訊、LINE等通訊軟體求助,但女網友都沒有這些舉動,最後也強調,如果真有犯行的想法
,為何還要陪同赴派出所報案,甚至還用google查詢警局的位置。
法官認為女網友若真被性侵,大可大聲呼救、打電話、LINE等通訊軟體求援,但女網友卻
捨棄這些方法,反而是要求辛男一同到派出所報案,十分不合常理,同時也根據女網友描
述當天與辛男相處的經過,認定2人在房間內互動情形良好,對留宿達成默契與共識,辛
男聲稱你情我願而愛撫,可信度高;而女網友就被害過程證述前後不一,且有破綻瑕疵,
因此無法認定辛男乘機猥褻、強制性交犯行,判辛男無罪,可上訴。
備註:
叫性侵自己的人,陪同去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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