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帶風向文不可取
診所的員工施打
要帶在職證明書
更嚴格的要同時帶薪資證明
志工不符資格
引述《carbohydrate (化合物)》之銘言:
: ※ 引述《tung2008 (tung2008)》之銘言:
: : 據本報進一步追問好心肝診所,其櫃檯員工表示,昨夜施打的對象為診所的志工,強
調
: : 一切合法。對於施打者是否具醫事人員資格,診所卻無正面回應。是否只要到診所做
志
: : 工就能施打?莊人祥表示,這部分會進行身分調查,中央會請台北市衛生局調查,有
任
: : 何不法,會依傳染病防治法第29條,對醫療院所處以30萬至200萬罰鍰。
: 根據某診所負責人的說法
: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23088037.A.9F6.html
: 從6/6起只要是診所的員工都可以打喔,只要診所負責人幫你登錄上去就好
: 這是醫師公會要求的喔,所以不能怪診所
: 行政人員、打掃阿姨、牙醫助理等等沒有執業登記,甚至沒有執照的人都可以打
: 診所的員工也不見得要支薪啊,志工也可以視為是一種員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