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錢利忠
3.完整新聞標題:猝死案確診越來越多!劍青檢改籲落實篩檢、行政相驗優先
4.完整新聞內文:
針對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天在記者會上被媒體提問「全台猝死個案有沒有想要一律做
PCR採檢?」指揮中心答覆「現在並沒有,因為猝死個案,那是檢察官相驗,我想檢察官
在上面也會很小心的」;對此,由基層檢察官組成的劍青檢改今向指揮中心喊話,指大量
猝死案件均是病死,且可能確診,呼籲應回歸行政相驗優先原則,落實篩檢。
劍青檢改今發聲明指出,大量疑似罹患武漢肺炎病死的案件,未經衛生局指派醫療機構採
取「正規行政相驗程序」,未先「釐清病死」及「查明確診」與否,即推由警察向檢察官
報請司法相驗,導致巨大的防疫破口,包括法醫PCR採檢結果須耗時2至3天,等待期間可
能出現遺屬及接觸者未被匡列隔離的空窗期,甚至未全面篩檢遺體便直接發還遺屬,可能
隱藏許多從未發現的確診黑數,此等防疫破口應即時防堵。
根據司法相驗,依刑事訴訟法規定,指檢察官針對「非病死」或「或可疑為非病死」的案
件,應從速相驗。「猝死」案件並非當然由檢察官進行司法相驗,因為「猝死」如同「驟
逝」,只是描述死亡現象的口語說法,並非判定司法相驗或行政相驗的法定死亡原因。
劍青檢改指出,在實務上,「猝死」絕大多數是病死,包括近日北投一家3口死亡的案件
、內湖電視台記者猝死案件等,均可歸類為猝死,但事實上都是病死,且經PCR檢驗後確
診,此類案件已愈來愈多。以台北地檢署近3週回溯統計,累計7件疑似罹患的司法相驗案
件中,PCR即採檢出3件確診,比例之高,令人驚愕!
劍青檢改強調,此類「猝死」案件本應由衛生局派員到場進行「正規行政相驗程序」,查
明確診與否,才能截堵疫情擴散,呼籲指揮中心指揮各地衛生局,回歸行政相驗優先原則
並落實篩檢,如遺體經醫師認定為「病死」或「自然死」,則由醫師直接開立死亡證明書
,此即為行政相驗優先原則。若醫師認為是「非病死」或「可疑為非病死」,再由警察依
刑事訴訟法規定,報請檢察官會同法醫進行司法相驗。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564125
6.備註:
據了解,台北地檢署、士林地檢署自三級警戒5月19日至6月9日止,已過濾出27名死者疑
似染疫,但因衛生單位認為死者並非列管的確診案例,只能由法醫採檢送驗,其中有18件
等了2天才PCR確認陽性,比例逾6成。
https://www.ctwant.com/article/122402
到底有多少猝死沒被抓出來是確診?為什麼不先篩一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