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iostar (澎湖小雲雀)》之銘言:
: ※ 引述《LawLawDer (肉肉的)》之銘言:
: : 陳時中在14:00 CDC記者會表示:
: : 4/21的公文旨在避免過期,
: : 現在的疫苗保存期限到8月,
: : 不需要清。
: : 而陳時中並指出,
: : 台北市政府應澄清的是
: : 該批疫苗是否打在第一類至第三類的人身上。
: 不會自己算時間喔?六月初發給好心肝診所,距離八月底還有兩個月以上。
: 台北市府評估兩個月打不完 6900 劑喔?會不會太誇張了?
: 台北市長拿這張公文當藉口,是把大家莊孝維嗎?
4/21公文又沒定義快過期是剩幾天
我自己覺得效期剩下兩個月又22天就是等於快過期了,不行嗎
陳時中咬我啊
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