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記者署名:
鄧玉瑩
3.完整新聞標題:
人夫偷吃健身房女員工!法官當庭聽她10秒淫叫 「應是本人」
4.完整新聞內文:
台中市一名人妻去年發現,姚姓丈夫偷偷地與在連鎖健身房工作的巫姓女子一起到苗栗出
遊、夜宿,姚妻跟隨到民宿門口,聽到小三淫叫逾10秒,崩潰蒐證並報警敲門,結果姚男
過了好一陣子才開門,而巫女已穿著睡衣坐在床邊。雖事後姚男、巫女均否認有不當的「
連結」,但一、二審法官不採信,當庭勘驗人妻在門外錄下的聲音,果真聽見淫叫聲逾10
秒,認為應是巫女所發出,依侵害婚姻配偶權,判2人應賠償姚妻30萬元,全案確定,不
得上訴。
判決指出,姚姓人夫與妻子結婚9年,育有2子,姚妻去年發現丈夫與在一家連鎖健身房工
作的巫姓女子,有不正常的交往關係,甚至隱瞞行蹤,於4月26日與巫女一起從台中開車
到苗栗旅遊,在一家民宿過夜。姚妻在門外猶豫等候,卻聽到從房內傳來至少10秒長的淫
叫聲,悲憤之下報警處理。
由於當時通姦尚未除罪化,當警員陪同前往敲門時,姚男過了很久才開門,而巫女企圖想
從窗戶逃走未果,只好坐在床邊。
姚妻認為她的幸福美滿婚姻被巫女破壞,不滿巫女事後無悔意,令她精神痛苦不堪、心痛
不已,除和姚男打離婚官司,也對姚男、巫女提告求償侵害婚姻配偶權精神損失100萬元
。
姚男出庭否認姦情,辯稱和巫女只是朋友關係,他說,當時因為與妻子婚姻觸礁,想尋求
巫女意見,才邀巫女一起登山,並順便夜宿,且該房間是三張床的房型,兩人之間沒有任
何「連結」。
有過一段婚姻的巫女也否認兩人有不當「連結」,她辯稱是姚男主動邀約,事後也感到懊
悔。
台中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巫女明知姚男已婚身份,仍於去年4月26日與姚男到苗栗遊玩
共宿,雖姚男、巫女均辯稱房內有三床,但是已婚男子與女子單獨出遊並共宿一房,顯然
逾越普通朋友交往或一般社交往來的分際,不是一般婚姻配偶所能容忍,又隱瞞行程不讓
妻子知道,2人行為已明顯侵害到姚妻配偶權,判2人應賠償30萬元。
巫女不服,提起上訴後,台中高分院法官勘驗姚妻提供在民宿外錄下的影片,只見畫面是
姚男與巫女入住的民宿門外,門裡傳出一女子之淫叫聲,時間約10幾秒,後來房門由姚男
打開,巫女則身穿睡衣坐在床邊,法官認定發出淫叫聲應是巫女發出無誤,兩人顯然已經
逾越男女交往分際。
法官審酌姚男是保險經紀人,月薪3萬餘元,巫女則在連鎖健身房工作,月薪5萬餘元,姚
妻在科技公司上班,月薪3萬餘元,認為一審所判賠償金額合理,仍判2人應賠償姚妻30萬
元,不得上訴,全案確定。(鄧玉瑩/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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