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林宜樟
3.完整新聞標題:
現役軍人槍殺前女友 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4.完整新聞內文:
嘉義縣昨天傍晚5點多發生槍擊案,在宜蘭縣服役的23歲義務役軍人梁姓男子,搭車到水
上鄉柳鄉村與前女友22歲王女談判,2人爭吵,梁男持改造手槍開槍,一槍擊中王女胸部
,王女送醫不治;警方獲報到場,將梁男逮捕,依殺人罪、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罪嫌移
送法辦,嘉義地檢署今晚向嘉義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嘉義地檢署表示,梁姓被告持槍殺害王姓女子致死一案,檢察官相驗並對梁姓被告實施遠
距訊問後,認梁姓被告涉有殺人、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嫌重大,均屬最輕本刑5年
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且為追查槍枝來源,認有相當理由有逃亡及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
押禁見獲准。
嘉義地檢署表示,已主動通知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嘉義分會關懷被害人家屬,提供必要協
助。檢察官也提供被害人家屬司法相驗關懷包,除由檢察官主動於相驗時告知被害人家屬
相關權益外,並將相驗屍體證明書及彙整與被害人權益有關的資訊文書一併裝入關懷包內
交予家屬,透過關懷包內之資訊,被害人家屬只要掃描QRCODE,即可知悉如何聲請獲知刑
事訴訟資訊、如何聲請補發相驗屍體證明書以及後續辦理喪葬事宜之相關單位及其聯繫電
話等,透過溫暖而便利的關懷,慰藉被害人家屬。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573637
6.備註:
這不知道最後會怎麼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