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是台灣法學教育失敗,難怪容易被操弄的證明。
代理有代理人和被代理人(本人)
這裡的代理:
被代理人(本人):BNT
代理人:上海復興
而這裡的授權是專屬授權,而不是單一授權,
所以在授權的範圍內,可以對抗所有人,甚至連本人都不能賣。
上海復興是代理BNT賣疫苗,不是代理台灣買疫苗。
台灣可以決定不要買,但是也無法跟別人買。
因為連BNT都不能賣。
至於說別人肯不肯為你違約。
就要看你付出多少代價了。
畢竟,上海復興可是在BNT還是小公司時就投資了。
而台灣,連人家臨床試驗二期通過後,只願意買個幾百萬劑。
※ 引述《amyforestry (森林)》之銘言:
: 請問為什麼中國上海復興沒問過台灣就以代理台灣買BNT疫苗啊,那上海復興也可以代理
: 日本,韓國及亞洲周遭國家買BNT疫苗嗎,不是都不同國家嗎?!
: 另外如果台灣這次同意跟上海復興買疫苗,那國際藥廠以後有新藥會都依此方式透過中國
: 再賣給台灣嗎,只為遵守一個中國政策?!
: 求解!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