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員)對於某種災害有預防或遏止職務之公務員,廢弛其職務,不為預防或遏止,以致釀成
(1) 遏止疫情是不是 cdc 的職務: yes
(2) 不為預防或遏止: 3+11 的決策依據, 拿出來看, 如果沒有科學依據,
隨便亂決策, 感覺 cdc 會輸
老實說, 如果有人去告, 感覺得有機會
打這幾點
(1) 3+11 是怎麼做出這個決策的?
(2) 為什麼疫苗變成稀有材? 你有沒有努力準備
不過告下去, 讓他們天天跑法院, 去跟法官探討 "客觀真實"
衛福部長大概沒人敢接了
醫生爽爽做, 誰跟你出來接部長, 跑法院
: 災害,為其成立要件,若不合於所列要件,即難謂為應構成該條罪名」。
: 刑法第15條規定:「對於犯罪結果之發生,法律上有防止之義務,能防止而不防止者,與
: 因積極行為發生結果同。(第2項)因自己行為致有發生犯罪結果之危險者,負防止其發
: 生之義務。」
: 刑法第13條第2項:「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預見其發生而其發生並不違背其本意
: 者,已故意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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