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三級解除,衝立法院,要的+1

作者: GAYhivAIDS (愛滋甲甲)   2021-06-19 00:33:50
備份了
《刑法》第153條的「煽動他人犯罪」或「煽惑他人違背法令,或抗拒合法之命令者」罪

我在這裡提醒你各位一句 莫忘督割
你各位PTT仔 多的是沒出過社會的韭菜
不要傻傻的被利用了 你不知道號召你衝立法院的人是什麼政治背景?有什麼目的?
你們以為自己急公好義 其實只是傻傻的被利用被當棋子
※ 引述《Superxixai (洪粉吱已)》之銘言:
: 今天執政黨的嘴臉大家已經看清楚了,
: 我覺得更甚當年的服貿黑箱。
: 因為拒買疫苗可是會讓很多人,
: 在等不到足夠的疫苗下,
: 染疫身亡。
: 八卦板在7年前的太陽花學運擔任重要角色,
: 相信很多人也曾經參與過。
: 這次大家再相約一起,
: 奪回屬於人民的立法院,
: 大家說好不好!?
: #人民是國家的主人
: #自己的國家自己救
: #當獨裁成為事實革命就成義務
: #島嶼天光
: #勇敢的台灣人
: #公民不服從
: #行使抵抗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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