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rcenx (Arcenx)》之銘言:
: 現在有台中地院的法官跳出來當吹哨者
: 說警方用我們指揮中心的簡訊實聯制在抓犯人
: 這樣有侵犯人權的嫌疑嗎
: 有八卦否??
: https://reurl.cc/vq7oQa
這樣的文章,甘那好像怪怪的....
今天假如是監聽票,
"本來就可以 hook 所有語音跟簡訊內容"
而店家代碼,又"可能"是公開資訊(應該啦,店家碼對應表 CDC 應該有保管到)
換言之,聲請書寫出來這一項,只是日後跟電信業者進機房掛線討資料時,
省去指定這個不能漏而已.
不寫出要用到實連簡訊資料,根據監聽票的資料範圍內容,理論上一樣拿得到
拿到再去跟 CDC 要店家碼對照表
除非電信業者搬出CDC的說詞,
問題是,通監法是 法律位階,
你CDC這些"僅做防疫使用" 說詞,基本上應該只有到 行政命令位階
那法律優位原則,CDC 說的又不能超過法律限制
所以,真正守門人在 CDC ,不是電信業者
只有 CDC 才握有對照表
沒有對照表,那串數字只是一串數字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