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ackoffuck (公車)》之銘言:
: 剛剛看到板友血淚發文
: 說被指控造謠去警局做筆錄
: 看來要被用社維法移送了
: 就通案來說
: 如果遇到這件事
: 要怎麼鬧大
: 學某人烤肉有用ㄇ
不用怕他們啦
今天主要這問題是這法律只要警察認定你有他就可以找你去問話,然後函送地方法院去判
決。
通常啦,這都是有(熱心民眾 )去檢舉你,分局警方收到上級(XX院或是其他政府機構
)的公文,他們也不得不把人抓出來問話,不用怪基層員警他們也覺得這種事很煩抓這個
對社會沒幫助。
然後好像這法律準用刑事訴訟法喔
這法律超扯的可以不用走檢察官那邊
基本上你沒有造成大眾恐慌心生恐懼就是不罰啦,怕三小。
垃圾擾民法律,7成都不罰
某些綠共同路人還在那邊靠腰說反正最後也不罰問個話會怎樣,馬的人民時間很好浪費是
不是,叫一個老百姓去做筆錄,你們當初主張的呢?
真愛告人2018選舉大輸那時候就開始這樣了
https://i.imgur.com/rKfKoUz.jpg
復必泰分裝,來牛牛肉麵都沒事欸 真神奇
雖然最後很大不罰,在PTT發言自己小心可以的話儘量附上言論出處省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