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顯然就是不懂法律的低端人才這樣玩
14歲賣身太早,18歲結婚太晚,16歲才是最剛好的合法年紀啊
就只能說這男的真的不會談生意
應該先買母親,過兩年再買女兒
畢竟女兒才14歲而已,大概也40來歲
加減吃加減用,還可以嫌老把價格殺到一次五百
假日就這樣帶著這對母女一起出去玩,扮演好叔叔的形象
久而久之少女就會叔叔產生多少好感
等到少女十六歲可以結婚的時候,再直接拿40萬買斷(折舊價)
少女這時候可能會有點不願意,不過在這兩年的洗腦下,再加上為了家計
咬牙忍著,忍久了就會覺得自然,自然久了就會產生好感
更別說是說肚子大的時候,這一輩子就跑不掉了
以一個五十歲的魯蛇單身肥宅來說,這才是最合法又最划算的策略啊
所以學習還是很重要的!
唸書雖然不會讓你薪水變高,但一定能讓你生活變得更好
這大叔當初要是有多唸點書,現在大概就已經每天跟16歲嫩妻秀恩愛而不是吃牢飯了
※ 引述《hsunting2000 (穿著長靴的貓咪)》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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